各参赛单位及选手:
根据沈阳汽车流通协会举办第一届“汽车销售精英”大赛的要求,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结合本市汽车流通行业销售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赛的实施方案。
一、竞赛名称及参赛报名条件
(一)竞赛名称
沈阳汽车流通行业第一届“汽车销售精英”大赛
(二)参赛报名条件
1、参赛选手需要从事汽车销售工作一年以上;
2、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店内选拔,并推出一名选手和一名助理参赛。
二、竞赛目的及奖励
(一)竞赛目的
1、促进我市汽车流通行业的发展,提高汽车营销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素质和能力;
2、为我市汽车流通行业选拔后备人才;
3、为我市汽车流通行业搭建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4、检验我市汽车营销专业人员的水平,引领我市汽车营销发展方向。
(二)奖 励
1、本次竞赛选出前10名选手命名为“沈阳市汽车销售精英”,并从10名“汽车销售精英”中再评出前三甲,同时向所有获胜选手颁发奖杯、证书及奖品;
2、对获奖选手及所在单位在沈阳日报、辽沈晚报等新闻媒体及沈阳汽车流通协会官网公布。
三、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张 利 汤金华
副主任委员:张延军 王明川 徐希伟
委 员:李 钦 张志杰 明立军 赵晓勇 郎林家
秘 书 长:王 伟
主 任:康宏卓
委 员:杜 弘 王先云
(三)竞赛裁判组
裁判长:田久民
裁 判:陈 岩 李
颖 王威普等来源于企业、教育、汽
车媒体的专家顾问。
(四)竞赛服务组
组 长:吴 非
成 员:姚宝锋 邢 智 郭
妍 颜 阳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15年1月24~25日
竞赛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五、竞赛方式与竞赛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小组赛和总决赛的方式进行,各参赛单位(店)限报一名参赛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并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参赛选手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分为精英选拔赛和精英冠军赛两个环节。
1、精英选拔赛环节
精英选拔赛分两个竞赛项目,每个项目均实行百分制,竞赛项目一(30%)与竞赛项目二(70%)加权累计分值,按小组赛成绩排名,评出10名“沈阳市汽车销售精英”。
竞赛项目一:汽车销售基础知识竞赛
描述:竞赛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汽车商务礼仪、汽车常识、汽车营销、汽车售后服务、汽车保险、汽车美容养护、汽车新技术、新能源等方面知识与能力。题型采用单选、多选和判断题,随机由系统组卷,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完成作答。考试时间:60分钟
规则:竞赛以机试方式进行,选手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占总成绩30%。
竞赛项目二:汽车销售能力实操竞赛
描述:该项目为小组排名赛。参赛选手与自带助理(模拟顾客)同时进入考场。由参赛选手做自我介绍及个人对汽车销售岗位的理解演讲,在语言表达能力、语言的逻辑性、选手的仪态、文化修养等方面展现自我,限时3分钟。
根据事先抽取考题(考试前10分钟抽取)参赛选手与自带助理(模拟顾客)进行现场销售情境模拟。选手需自行准备销售工具,如车顶牌、名片、车型资料彩页等,演示在汽车销售流程中客户接待、需求分析、产品介绍、试乘试驾、报价成交、异议处理等重要环节。主要考核选手在销售流程中对不同情境的销售应对能力,比赛限时12分钟。
规则:每组选手预先抽取考题,在备考时间内自行策划销售情境与营销策略。裁判根据标准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分,占总成绩70%。
2、精英冠军赛环节
精英冠军赛环节由10名汽车销售精英参加,参赛选手通过项目一、项目二竞赛,按累计分值高低评出冠军、亚军、季军。
竞赛项目一:销售情境创意比赛
描述:由参赛选手现场抽取比赛出场顺序,按比赛规定题目由参赛选手与模拟顾客在12分钟内完成销售创意比赛。
规则:销售情境创意题目提前由大赛组委会通过官网发布,选手提前做好准备。裁判现场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竞赛项目二:现场知识问答竞赛
描述:问答比赛知识内容为汽车常识,含汽车文化、汽车销售、汽车营销、职业素养礼仪等。参赛选手根据抽取的题目现场做答,由主持人现场宣布答题结果。
规则:由参赛选手现场抽取预设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做答。答对者加分并可选择继续答题,回答正确继续加分,回答错误则扣掉此项所有得分。
六、大赛日程
2015年1月 |
时 间 |
项 目 |
备 注 |
24日 |
9:30-10:00 |
大赛启幕仪式 |
|
10:00-11:00 |
基础知识竞赛 |
机试 |
|
13:00-17:00 |
实操竞赛 |
模拟销售 |
|
25日 |
8:30-11:30 |
精英冠军赛 |
命题比赛 |
11:30-12:00 |
颁奖仪式 |
|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内容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限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向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或口头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1小时内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 裁
1、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着职业装或工装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进入竞赛场地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提前完成竞赛者不加分;
3、当裁判宣布结束时,选手必须立刻停止操作,在原地等候裁判的下一个指令;
4、不服从裁判、故意制造竞赛设备故障及安全事故的竞赛选手,裁定其竞赛结束,取消其竞赛资格,并提交竞赛组委会追究其相关责任。
九、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在检录处凭身份证、工作证进行检录;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专家组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4、参赛选手须穿着职业装入场,自行准备比赛中用到的车顶牌、名片、车型宣传彩页、意向跟进表等;
5、参赛选手在比赛前应认真阅读竞赛规程,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参与比赛,避免不必要失误;
6、竞赛过程中,如遇到电脑或其他比赛用设备故障,可向裁判提出获得及时解决。
竞赛组委会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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